委员会属下设有四个小组,透过不同渠道推广公民教育,包括:
小组 |
职权范围 |
公民价值及管理小组 |
- 制订核心公民价值和推广重点
- 向市民及本地企业和相关机构推广核心公民价值,并协助审批有关合作项目
- 就管理公民教育资源中心的运作、设施、活动及展览内容提供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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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小组 |
- 向公民教育委员会建议宣传公民教育的计划
- 协助统筹及推行公民教育宣传活动,包括印制公民教育刊物或印刷品
- 协助监察各项宣传活动的进度及评估其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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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参与小组 |
- 协助策划及推行委员会辖下的资助计划
- 协助审批个别公民教育活动的赞助计划书
- 联络及鼓励非政府机构协作推广公民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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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教育小组 |
- 在学校以外推广国民教育
- 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士积极推广国民意识,提高市民对国家各方面(例如艺术、文化和历史)的认识
- 建议有关推广《基本法》的活动,并协助监督有关活动的安排和进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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