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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組


委員會屬下設有四個小組,透過不同渠道推廣公民教育,包括﹕

小組 職權範圍
公民價值及管理小組
  • 制訂核心公民價值和推廣重點
  • 向市民及本地企業和相關機構推廣核心公民價值,並協助審批有關合作項目
  • 就管理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的運作、設施、活動及展覽內容提供意見
宣傳小組
  • 向公民教育委員會建議宣傳公民教育的計劃
  • 協助統籌及推行公民教育宣傳活動,包括印製公民教育刊物或印刷品
  • 協助監察各項宣傳活動的進度及評估其效果
社區參與小組
  • 協助策劃及推行委員會轄下的資助計劃
  • 協助審批個別公民教育活動的贊助計劃書
  • 聯絡及鼓勵非政府機構協作推廣公民教育
國民教育小組
  • 在學校以外推廣國民教育
  • 鼓勵社會各階層人士積極推廣國民意識,提高市民對國家各方面(例如藝術、文化和歷史)的認識
  • 建議有關推廣《基本法》的活動,並協助監督有關活動的安排和進程